梅光达和他的中国情结!

    中华梅氏网 2009年4月14日 万家姓


梅光达,1850年生于台山市端芬镇山底村龙腾里,9岁时随叔父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阿拉顿金矿“淘金”。因年幼,叔父把他安顿在白人汤姆士·福斯特的杂货店里做杂工。因他聪明伶俐,逗人喜爱,后被金矿主罗伯特·辛普森夫妇收为养子。

1871年,梅光达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成为澳国第一位华裔公民。1877年养父病逝后,光达继承了养父的产业。之后,他说服了养母,迁居澳国最大的城市——悉尼,从事商贸活动,专营中国茶叶、丝绸及饮食,很快成为名倾悉尼的华人大富商,对悉尼及澳国经济的发展、澳国与中国商贸往来及友好关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1902年8月19日,梅光达在办公室被一名白人暴徒袭击成重伤。1903年7月26日不幸逝世,终年53岁。梅光达英年早逝,令人扼腕哀叹。悉尼《公报》赞扬光达是“一位世界性人物”。

三次回国播乡情

从1859年至1903年的44年间,梅光达曾三次回国考察商务和返故乡省亲,并多次会晤清廷官员,反映保护侨胞的意见。

1872年4月梅光达第一次回中国省亲。

梅光达时年22岁,父母见他已长大成人,高兴地要给儿子找个对象成家立室。但不管父母如何苦口婆心相劝,梅光达就是不为所动。梅光达自小在澳国生活长大,他的思想意识及生活方式早已“西化”。他认为,既然要在当地谋生,融入当地社会,最好同当地女子结婚。

回澳后,梅光达迁往悉尼,转而经商,专营中国茶叶、丝绸,大力拓展同中国的贸易。梅光达是澳大利亚——中国贸易的开拓者。

1888年11月,梅光达第二次返乡。

此次与妻子玛嘉烈·斯卡利特并携幼女同行。梅光达先在广州拜会了两广总督张之洞,向他报告澳国日益猖獗的排华情况,请求清政府与英国政府交涉,设法废除苛禁,保护在澳侨民;他还同张之洞陈述了中外大势、发展外贸以强国富民的想法。张十分赞赏,并力劝梅光达上京谒见清廷大臣,面陈建议。梅光达深谙清廷腐败无能,即使北上,亦无结果。遂返乡探亲。

张之洞派了一艘小火轮护送梅光达一家3口回乡。当小火轮在台山端芬河边靠岸时,龙腾里沸腾起来了。村民们涌向小码头,热烈欢迎海外游子归来,这是建村以来从未有过的热闹场面。当乡亲们看见梅光达夫人是一位金发蓝眼白皮肤的外国人时,掌声、笑声、赞扬之声此起彼伏。玛嘉烈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便问梅光达:“他们为什么这样高兴?”光达半认真、半逗乐的说:“他们看见你长得漂亮,所以这样兴奋。”玛嘉烈高兴得眉开眼笑。梅光达夫妇来到祖屋,拜了祖先及拜见公婆、叔伯父等亲人。

1894年,梅光达第三次回国,计划把澳大利亚的羊毛进口到中国,以拓展中澳贸易。时值中日甲午战争,中国社会政局动荡,梅光达的贸易计划无法实施,于是颓然返回澳洲。

爱侨护侨见义心

梅光达在他开设的企业中,不分种族善待公司里的职员。他还把茶业公司的股份分给公司每位雇员,并说:“彼等不仅为公司职员,并为公司股东。”显示他对职员的爱心。

他还时刻关心华侨的命运,利用自己的地位与影响力,经常向澳国政府或政要反映华侨的意见和呼声,要求改善他们的待遇。

1883年,他带头发动禁烟运动,并征集到4000人签名,要求政府禁烟。他还自己掏钱印发了《请立即禁止鸦片输入》的小册子,促请澳国政府严厉禁绝鸦片烟,以免毒害社会。

他还利用各种场合,申明反对种族主义的“白澳政策”,反对歧视、排斥、杀害华人的野蛮暴行。1883年,他被聘任新南威尔士调查委员会委员,负责调解欧洲工人与华侨之间的纠纷。

1888年4、5月间,他应邀去调查“阿富汗”号船事件,与其它侨领一道出面与地方官员争辩,“复到司法衙门控告,幸蒙公判,谓地方官不得违例擅禁华人,凡系 

照例纳税,即应准其登岸。”船上华人终得以踏上澳国土地。

1887年5月至8月,清廷派总兵王荣和以及候补知府余隽(新宁人)率团,以调查华民商务的名义,到达悉尼、墨尔本等澳洲华侨较集中的地区了解侨情。王、余抵达悉尼时,梅光达和夫人亲自率领华侨代表登轮欢迎,设宴盛情接待。

梅光达向王、余二人反映了澳当局歧视和迫害华人的情况,转达了侨胞的两点要求,并请转禀清政府:一是要求在华人较多的地区设置领事馆,切实保护侨胞;二是经常派军舰来澳访问,宣扬国威。梅光达还陪同王、余二人到各地了解侨情。王、余返国后向张之洞作了汇报,建议在悉尼设立中国总领事馆,在其它华侨较多的城市派驻副领事,可由侨领兼任。但没有下文。他们还向张之洞汇报了梅光达对祖国的忠诚及在澳国的地位。同年10月24日,张之洞写了《派员周历南洋各埠筹议保护折》,说澳国华侨“恳求保护之情极之迫切”,建议在“雪梨大埠设总领事一员”,总理墨尔本、阿德雷德、昆士兰各埠,“则华工得所庇倚,谋生益觉有资”。但也无下文。

清廷根据王、余的报告和举荐,同年11月16日,赏给梅光达五品军功衔,并赏戴蓝翎。清廷的札文说:“……本镇(府)查有商人梅光达,在英属雪莉埠地方贸易有年,不忘根本。平日维持调护,既能宜切枌榆,于华民不无裨益。而此次前来查询一切,尤赖该商奋勉,多所帮助。殊属可嘉。理合赏给功牌,用示鼓励。”

光绪十四年(1888年)8月,梅光达联合岑植棠、刘光明、叶维利等26位澳大利亚商民,写了《梅光达等澳洲商民禀陈受虐事呈总署函》,报告了“新金山英属各省,近年虐待华人实在情形”,并建议政府在各埠设领事馆,“永远保护”侨民。

光绪十五年(1889年)三月初六,梅光达又以个人名义写了《新金山华商梅光达请于澳大利亚奏派领事保护华工致总署禀文》。禀文中列举诸多事实,揭露英澳当局虐待、迫害在澳华人之种种丑行,华人因“无领事保护,只得饮恨吞声”。最后说:“光达久客雪梨,情形最熟,遇有华人被侮,无不出头争辩,自维力薄才微,虽间有平反之案,究属无济时事,……伏求大人俯察远人疾苦,奏派领事前往保护,并乞咨商出使大臣,与英廷按约理论,令去苛例,以敦邦交,则新金山五六万华人有生之日,皆戴德之年矣。伏乞恩准施行。”

但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直至1909年才在澳国墨尔本设立第一个领事馆。此前直至梅光达去世,澳华侨同澳政府间的交涉及华侨之间的纠纷均由梅光达作代表出面调解,他事实上是在履行中国领事之职责。

“中国杰出儿子”

1903年2月,驻悉尼法、德、美、俄、日等20国使节签署证书证明,承认梅光达为事实上的中国领事。联邦政府总理巴登领衔,新南威尔士州长、大法官、悉尼市长及议员等24人也联名出署证书,证明梅光达在华侨中享有崇高声望,接受他为华侨的代表,处理有关涉侨的事务。一位华裔能被各国使节及澳国政府的认可,给予如此崇高的荣誉,这在海外侨领中是极少见的。

梅光达对祖国的忠诚、对祖国人民尤其侨胞的热爱,令清廷官员也深为感动。1897年,清廷再次嘉奖梅光达,赏予他“四品军功牌”,还赏予梅光达的祖父瑞暇、父亲扩远以“奉政大夫”衔,祖母伍氏、母亲谭氏以“宜人”衔。

梅光达及其家族能获此荣耀,这在台山海外华侨中是绝无仅有的,就是在中国旅外侨领中也是不多见的。梅光达去世后,澳大利亚报刊载文赞扬他是“出生在中国的杰出儿子,是集中国人勤劳、智能与才干于一身的伟大侨领”。

梅光达编织的中国情结,证明他是无愧于“中国杰出儿子”、“伟大侨领”这一崇高荣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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